星空体育全站,星空体育·星空官方网站: 重庆医科大学星空体育全站发展基金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医科大学星空体育全站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的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防范利益冲突,维护基金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基金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基金会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行为。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基金会的发起人、理事、监事、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与上述人员有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能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三条 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交易原则:关联交易应遵循市场公平原则,交易条件不得优于与非关联方的交易条件。
(二)公开透明原则:关联交易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合规性原则:关联交易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的章程。
第二章 关联交易的审批
第四条 关联交易发生前,应由项目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提出关联交易申请,明确交易的具体内容、金额、交易条件等。
第五条 关联交易应经过以下审批流程:
(一)项目管理部门初审:项目管理部门对关联交易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确保交易内容符合基金会利益。
(二)财务部门审核:财务部门对关联交易涉及的金额、支付方式等进行审核,确保财务合规。
(三)法律顾问审核:基金会法律顾问对关联交易的法律条款进行审核,确保交易合法有效。
(四)理事会审批:关联交易最终由基金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进行。
表决回避:享有表决权的关联方理事或者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理事。
第六条 对于金额超过10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提交基金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进行。
第三章 关联交易的披露
第七条 关联交易发生后,基金会应按照《重庆医科大学星空体育全站发展基金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关联交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 关联交易披露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双方、交易内容、交易金额、交易条件等。
第四章 关联交易的监督
第九条 基金会秘书处应对关联交易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关联交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条 基金会应定期对关联交易进行内部审计,确保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重庆医科大学星空体育全站发展基金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